丛政字〔2024〕4号
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
关于印发2024年度丛台区重大行政决策
事项目录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各街道办事处,区对口各单位,区政府各部门:
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,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,促进依法、科学民主决策,根据《2024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(邯政字〔2024〕10号)规定,经各乡镇、街道办事处,区对口各单位、区政府各部门申报、筛选,编制成了《2024年度丛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,经区政府研究同意,现予以公布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,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,确保程序正当、过程公开、责任明确。各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,不得提请区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。
二、各承办单位要将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,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,按照全过程记录的要求,及时收集、整理相关资料,确保决策档案齐全、完整。
三、未列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,相关单位要按照“一事一报”的原则,先向区政府请示,适时对本目录进行增补,目录实行动态调整。
附件:《2024年度丛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
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4年12月26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
2024年度丛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序号 |
事项名称 |
承办单位 |
1 |
邯郸市丛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 |
丛台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|
注:未列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,相关单位要按照“一事一报”的原则,先向区政府请示,适时对本目录进行增补,目录实行动态调整。